事实上,在此之前,各地方金融办已走过了长达7年的漫长道路。 最早设立的负责地方金融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出现在上海,2002年9月,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成立。这在全国是第一家。 3个月后,北京紧随步伐,北京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。然而,成立不足3年,2005年初,北京市就将金融办并入北京市国资委增设的金融处。 这个时候,金融办在全国正遍地开花,很快全国有26个省(市)设立了省级金融办,不过名称并不统一。 “除少数金融办运作良好外,绝大多数是‘寄居’在当地发改委内,处境十分尴尬。”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王雨顺告诉记者,四川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就是金融办在运作。 当年很多省市设立金融办,主要职责是服务和联系中央金融监管机构,协助做好“ |